2011年1月21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发布《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》。新华社21日授权播发了这一法令。
法令共五章三十五条,拟定的意图是为了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活动,保护公共利益,保证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法令规则,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,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、个人的房子,应当对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给予公正补偿。
法令规则,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: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;因征收房子形成的搬家、暂时安顿的补偿;因征收房子形成的停产歇业丢失的补偿。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拟定补助和奖赏方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赏。
法令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《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》一起废止。本法令实施前已依法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的项目,持续沿袭原有的规则处理,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。